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第三号令《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00年全市共办理各项建设用地审批157宗,面积175公顷,其中,行政划拨用地51宗,面积14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06宗,面积161公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579宗,面积 19公顷;土地使用权抵押60宗,面积37公顷;土地使用权租赁26宗,出租土地面积44公顷。为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除继续坚持市属单位商服用地有偿使用外,对石油管理局原行政划拨用地改变用途用于经营项目的,与石油管理局进行协调,并开展了现场调查工作。根据庆土联[1999]1号文件《关于对全市“房改售房”进行权属登记的通知》精神,在1999年权属登记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到年底为止,已登记发证26 200户,市属企业已基本完成,石油管理局“房改售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正在进行,石化总厂职工的“房改售房”工作正在协商之中。为规范用地秩序和土地交易行为,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以各区为单位,对非法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了联合查处,共检查用地 1 100多宗,查处非法交易76宗。市土地局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上报,并通过了省厅验收。
(于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