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到2000年,全市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工伤、生育保险同时推进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社会保障的功能也得到进一步增强。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截止年底,全市参保企业职工128 420人,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26 254人,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23 895万元,发放率为100%,补发拖欠的养老金171万元。
2.养老保险费征缴机制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费保持了较高的收缴率。从2000年 1月开始,全市养老保险费正式实行地税部门征缴,在劳动、地税、财政三家密切配合下,收缴机制进一步理顺,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到年底,全市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24 714万元,收缴率为98%,回收企业欠缴的保险费2 129万元,清欠回收率为93%。
3.养老保险统筹实行市级统筹。市政府下发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并在11月开始实施。共调剂资金383万元,保证了全市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
4.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参保职工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出台并实施了《对现行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意见》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实现了新旧政策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同时,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使地方参保职工发展到96 355人,收缴医疗保险费9 646.9万元,累计核销医疗保险金7 528.9万元,实现了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5.扩大失业保险范围,增强了失业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制定下发了《大庆市贯彻实施( 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的若干意见》,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使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9.5 万人,收缴失业保险费3 570万元,回收欠缴失业保险费 200万元,对符合救济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及时救济,失业救济面和失业保险金拨付率达到100%。
此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大了养老金收缴力度,及时足额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农村养老保险关系进一步理顺,各项基础工作正逐步加强;在对全市19万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测算出全市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制定出台了《大庆市工伤、生育保险费社会统筹办法》,使工伤、生育保险在企业逐步推开。到年底,参加工伤保险企业有432 户,职工84 400人,收缴保险费20万元;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有 403户,职工84 461人,收缴保险费26万元,支付保险金3万元。
(刘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