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企业财务总监试点
开展企业财务总监试点
【开展企业财务总监试点】 2000年,为加强对企业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企业财务总监制度试点工作。第一批实行财务总监委派的企业有大庆金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日报报业集团、大庆广播电视集团、南引管理处四家。委派的范围主要是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市属国有资本控股企业。
在10月召开的委派财务总监工作会议上,传达了《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企业财务总监制度试点的意见)的通知》、《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企业财务总监工作组的通知》、大庆市会计委派制推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企业财务总监试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晓林要求各单位,一要统一思想认识,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三要加强管理和领导。
全年继五区,杜蒙、林甸两县对60个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之后,肇源县在 7个行政事业单位,让胡路区在4个单位,杜蒙县在2个单位分别开展了第二批委派,使会计委派范围不断扩大。
(蒋发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