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一发放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一发放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一发放】 根据国家、省关于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指示精神,从7月1日开始,全市全供给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一发放。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财政部门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传达省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以协管市长助理为副组长,财政、人事、劳动、编制、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财政统发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资统发的原则是,全面推开,选择重点,保证质量,稳步推进。
通过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财政统发,保证了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推进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建立了公共财政框架;规范和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的过快增长,推进了机构改革;减轻了单位日常财务管理事务性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到2000年底,全市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 257个,市区481 个,其中市直101个,区级380个;县级纳入统发工资单位776个。纳入统发工资人数为40 047人,市区16 734人,其中市直4 991人,区级11 743人;县级 23 313人。纳入统发工资的学校 165所,市区57所,其中市直4所,区级53所;县级108所。纳入统发工资教职员工为18 051人,市区4 423人,其中市级299人,区级4 124人;县级13 628人。
(蒋发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