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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采购工作

完善政府采购工作



  【完善政府采购工作】 2000年,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先后出台《机动车辆定点维修管理办法》、《定点采购商品管理办法》、《定点印刷管理办法》等一列系操作办法,规范了采购人和商家行为;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对大部分集中采购项目实行了资金集中支付,节约资金留归财政;建立政府采购网络系统,内设组织机构、政策法规、信息发布、采购论坛、网上采购、厂商资料、专家信息、友情连结共八大功能,待政府网三期工程结束后,即可上网运行。全年全市共完成采购项目 256项,项目预算支出59 529万元,实际支出52 820 万元,节支6 709万元,节支率为11.27%。其中,市本级完成194个项目,节支5 914万元,节支率为11.42%;县区完成62个项目,节支 794万元,节支率为10.23%。
                                     (蒋发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