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改制企业国有非经营性资产清理工作完成
市属改制企业国有非经营性资产清理工作完成
【市属改制企业国有非经营性资产清理工作完成】 1997年以来,全市地方企业相继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但改制企业中的国有非经营性资产未设计在股本中,部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仍被改制后的企业无偿占有、使用。为了加强对这部分资产的管理,巩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市国资局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市属38户改制企业的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核实、清理。在对市属工业、交通、医药等具有代表性的 6户改制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参照市产改的相关规定,制定下发了《市属改制企业国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对留存在企业中的国有非经营性资产,企业可租赁或买断经营。为了使清理工作具有可操作性,根据改制企业中国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两种形式,编制了《大庆市国有非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合同》、《情况明细表》和《资产位置平面图》,作为租赁或买断资产的依据和清理资产的工作附件资料。在工作中,通过翻阅资产评估报告和改制时的会计报表、账簿,查看企业改制方案,市产改领导小组的批复文件以及现场勘察,对企业无偿占有使用的国有非经营性资产逐项登记,并会同资产占有单位进行了产权界定,使企业改制后因产权主体多元化而出现的产权纠纷现象得到纠正。通过对38户市属改制企业清理,共清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16项,企业账面价值 550万元。其中市百货大楼集团1项,账面44 万元,金运公司6项,账面493万元,三环公司9 项,账面13万元。这项工作的完成,使全市市属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处理不再有遗留问题。
(鲍炳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