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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荣获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荣获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市电业局在199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上,2000年度,继续探索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特点的“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法,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新的成果。 9月份,被国家电力公司授予“双文明建设标兵”称号。他们的作法:一是建立激励机制,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确保全局上下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由局领导班子组成考核小组,将文明单位建设考核和中层干部考核融为一体,每季度对基层单位考核评比一次,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强调两手抓、两手硬,对在文明单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只讲形式走过场的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由于健全了文明单位管理和考核的相关机制,推动了全员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该局51个基层单位都进入当地各级文明单位行列,实现了全局创文明单位“满堂红”。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注重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在组织职工学习《大庆市文明市民读本》和《大庆市文明行业“十不准”》的同时,把自行编制的《职工文明礼仪守则》和《大庆电业局职工职业行为规定》作为规范职工自身行为的准则和讲文明懂礼貌的基本教材。通过争创文明车间、文明班组、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一系列活动,增强职工文明意识,达到人人争做文明职工,家家争当文明家庭,全局共创文明企业的良好态势。三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提高行风建设水平,树企业良好形象。把优质服务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点,建立和完善了行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在全局范围层层签定了行风建设责任状,明确要求,定期考核。组织窗口单位广泛开展《五十句服务忌语》、《四十句供电服务用语》学习活动和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提高窗口单位和职工的文明服务意识。通过客户监督和养成教育,使窗口单位人员牢固树立“客户至上,信誉第一”的服务思想和服务理念,“让政府放心,让客户满意”已成为该局开展优质服务的最高标准。为了进一步搞好优质服务,该局将8月份定为“优质服务月”,将8 月5日定为优质服务咨询日,着重宣传电力法律法规及用电常识。并设立电力咨询热线,接听咨询电话上千个,均给予了满意的答复。2000年,电业局在优质服务中继续实行了承诺制。以开发区营业厅为基地,成立用电服务中心,24小时进行昼夜值班,实现报装、接电、验收、事故抢修一条龙服务。全年为客户排除故障2 463次,均在10分钟内出发,45分钟到达现场,修复率达到 100%。通过开展扎扎实实的优质服务工作,为供电企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行为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肯定。四是丰富企业文化内容,弘扬企业精神,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先后举办职工篮球赛、乒乓球赛、辩论赛等形式多样的比赛活动,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还在离退休老职工中组织秧歌队,为他们修建了门球场,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生活,陶治了情操。根据年初职代会提出的目标,该局按时完成26、27号职工住宅楼、独身公寓装修等10件实事,建成占地 1 210平方米的电业综合市场,方便了职工生活,美化了家属区环境。
                                     (于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