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热电厂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龙凤热电厂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龙凤热电厂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石油管理局龙凤热电厂全年共完成发电量8.78亿千瓦时,完成年计划的103.26%;完成供热量717.4万吉焦,完成年计划的 94.4%;老厂供电标准煤耗率452克/千瓦时,供热标准煤耗率36.77千克/吉焦;新厂供电标准煤耗率334克/千瓦时,供热标准煤耗率41.44于克/吉焦;燃油锅炉掺烧天然气1.14亿标方,折油9.95万吨。全厂实现销售收入4.77亿元,实现盈余额1 273万元,上缴利润40万元。
在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方面,该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共办理工作票3 579份,合格率为99.8%;办理操作票2 066份,合格率为 100%。荣获大庆石油管理局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金牌。在设备检修和更新改造工作中,通过强化检修质量管理,主辅设备大小修均达到质量标准。全厂共完成主设备大小修27台次,辅助设备检修 251台次,主设备完好率达100%。全年完成5 号机凝汽器铜管更换等31项设备更新改造,为机组正常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韩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