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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市药品主管部门在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下,年内集中力量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全年共没收假劣药品40个品种,原价值约30万元;封存过期失效药品480个品种,价值162万元;收缴罚款6万元。分别于3月15日和6月15日,将价值近200万元的过期失效药品及假劣药品全部焚毁,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对农村医药市场作为重点进行检查,由市县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农村医药网点经营、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在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方面,结合全市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作,重点清理了异地经营、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一套药品经营企业“证照”在多个地点使用的违法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单位摆设柜台超范围销售药品、保健品的店点。
  与此同时,加大对医院制剂的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医疗单位制剂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全市的医疗单位制剂室进行了重新验收,对那些不具备生产条件、没有质量检测设施,又整改无望的制剂室进行了关停,对流入大庆市场的外地医院的制剂进行专项清理。为保证药品质量,年内还加大了药品抽检力度。市药检所全年共抽检药品790 个品种,抽样单位涉及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近 200家,检出不合格药品47个。实行药品质量公报制度,对检出的不合格药品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保证药品优质有效,使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药”。  
                                     (董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