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2000年全市共出动渔政车 335台次,渔政船14航次,参加检查人数达1 580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52起,没收并销毁各类网具1.3万多片,罚款6.7万余元。肇源县水产局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向松花江干流人工放流夏花30万尾,以增殖鱼类资源。全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举办普法培训班。全年共办培训班 9期,培训渔民450人,出动宣传车335台次,宣传船6航次,发表电视讲话7次,报纸刊登宣传文章 7篇,发通知通告700份,发宣传单 5 000人份,全市宣传教育面达95%以上。认真核发两证工作,规范渔业生产活动。全市共核发捕捞渔业许可证 553本,养殖渔业许可证71本,收缴渔业资源保护费13.4万元。广大渔业生产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孙书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