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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食品“放心工程”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符合有关卫生和产品技术标准。“放心食品”的范围是指各类主副食品,以新鲜冻肉品、肉类制品、调味品、豆制品和早餐食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主。2000年市政府继续把食品“放心工程”建设,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成立了市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分步骤实施,按不同品种分别制定出评定标准和相应的扶持政策。市商委集中力量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精心运作,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实行“放心工程”食品申报评定管理制度。凡主、副食品加工企业和产品都可进行申报,通过评定,达到标准的发给证书和标牌,公开向社会推荐并实行定期审查制度,并允许生产加工企业在其产品外包装上印制“放心工程食品”的统一标识,承担“放心工程食品”配送和销售的送货车辆和流动售货车,经批准可使用统一标识,专车专用。
                                     (曲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