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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强化房地产监察

依法强化房地产监察



  【依法强化房地产监察】 2000年,市主管部门为规范房屋开发市场和中介服务市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了一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有:《大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管理办法》、《大庆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大庆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暂行办法》、《大庆市房屋面积测量管理办法》、《大庆市业主委员会登记管理办法》等多项行政法规,为全市房产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做出了贡献。
  年内,市房产局与市开发办多次协调,对全市48家房屋开发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少数企业存在商品房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安居工程按商品房出售、批准证件不全等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并予以纠正。同时,对中介服务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共查出23家业户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责令他们到有关部门补办手续,依法从事中介服务。此项工作,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
                                     (王丽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