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验收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验收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验收】 2000年初,在环保模范城市27项指标中,大庆尚有 7项指标没有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市环保局、公用事业局、经贸委、林业局、公安局等牵头的七个专题推进组,对每一项指标进行专题推进,实行倒计时管理。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见到了显著成效。扎龙自然保护区在大庆市境内的 1 200平方公里划归大庆后,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已达 5.66%;城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也已通过省环保局专家论证,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美商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投入试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1.25%。其余4项指标也按计划推进,基本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准备了“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多媒体汇报片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组于2000年12月对大庆“创建”工作进行了正式验收。在27项指标中,已有26项达到考核标准的要求,只待东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国家环保局将正式授予大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这在全国内陆资源型城市中尚属首家。
(张学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