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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

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



  【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 2000年,全市各级环保及有关部门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制止了一些环境违法行为。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查关。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三同时”等规定,参与审查东干路立交桥、凤阳路跨线桥等建设项目30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已有10个项目环境报告、1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得到批复。
  市环境监理站人员与区、县环境监理人员,加强对各排污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增加了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监察频次,共计巡检排污口980多次,污染处理设施450次。基本掌握了排污口的排放规律,污水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等。对重点排污口进行综合整治,设立标识牌,进行规范化管理,避免了污染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不断扩大排污费征收面,促使企业治理污染。全年共收缴排污费2 000多万元。
  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进行经常性的环保监督检查,全年先后查处违法案件80余起,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420件(次),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如王家围子 7家珍珠岩石厂、采油一厂小炼钢厂因严重污染环境,已被环保、城管部门联合取缔;龙凤厂西小润滑厂已被责令搬迁出居民区;金锣公司收猪噪声扰民问题也采取了措施。  
                                     (张学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