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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办法

制订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办法



  【制订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办法】 科技成果鉴定是指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近几年,大庆的科技事业发展较快,科技成果逐年增多。为了实现对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科学、有序,提高鉴定质量,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市科委根据国家科技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大庆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庆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验收办法》,并于3月28日印发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该《办法》明确了科技成果鉴定的目的、原则、范围、组织和程序。强调对已申请专利的成果,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争鸣等多种形式得到评价和认可;明确了成果鉴定中有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等。 
                                     (王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