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教育执法监督检查
开展教育执法监督检查
【开展教育执法监督检查】 大庆市作为黑龙江省教育行政执法试点城市,始终重视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把加大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作为工作重点。主要作法有三点。一是强化队伍建设。2000年,把抓好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主要搞好市、县(区)两级培训,培训面达100%,执法准确率达100%。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和信访接待制。市教委在报纸上向社会做出五项承诺,在民办教师转正、师范毕业生分配、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建筑工程招标等问题上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出台《关于加强教育信访工作的意见》。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选派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共处理各类信访案件 700余件,群众比较满意。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和治理整顿。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以监督执法工作。主要有《大庆市教育系统行政处罚决定制度》、《大庆市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大庆市教育系统对行政处罚的申诉受理制度》、《大庆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大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开办事程序制度》、《大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变职能,服务基层制度》等22 项、100多条。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市教委与市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对全市教育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到2000年底,共清退乱收费金额 270万元。出台《严格控制中小学课时总量,减轻学生负担的意见》,有18所学校因“减负”工作不力被曝光,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针对个别教师存在的以罚代教的现象,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全市42所学校的教师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进行专项调查,根据情节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其中 2名教师因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坏被取消教师资格。严肃治理考试作弊歪风。实行总主考、考区主考、考点主考三级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从1998年到2000年的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中,通报处理200多名违纪考生,有20多名监考因违纪受到待岗处理。没有出现1起因考试执法不公而上访告状的事件。
(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