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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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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母婴保健法》的有关规定,2000年市、县成立了“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聘请60余名母婴保健监督员,对全市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10个单位、从事助产技术的88个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共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职业许可证98个,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648个,农村家庭接生员合格证书281个,作到有登记,有考核档案。在完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进行评比。
                                     (展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