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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老龄工作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00年,大庆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了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广泛深入地宣传《老年法》。全年共举办《老年法》学习培训班18期,有近3 000人参加。肇州县、红岗区通过层层培训、举办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大《老年法》宣传力度;林甸县从县到村,各级领导都把《老年法》的宣传贯彻列为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让胡路区在“三五”普法教育中,把《老年法》纳入到普法内容之中。通过这些有效的工作,使《老年法》深入人心,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二是用行政手段和制度约束加大《老年法》的执行力度。林甸县人大连续两年提前列项,进行《老年法》执法检查,总结树立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既检查了执法情况,又收到了经验交流的双重效益。三是借助司法部门,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市司法局和老龄委成立了老年人法律咨询工作部,各县、区也相应地开展了维权活动,大同区八井子乡重新组织签订“养老协议书” 1 000多份。“老年法庭”、“老年人法律接待日”等法律援助活动,深受老年人的称赞。肇州县、大同区的老年人法庭,有效制止了侵犯老年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杜尔伯特县法院对侵犯老年人的案件从快立案、结案,见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成果。一年来,全市发生侵权案件 103件(次)、立案解决96件(次)。四是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如在中小学政治素质教育课中,增设尊老、爱老的内容;利用大型集会活动,散发宣传《老年法》传单,以及开展专题宣传等都收到很好的效果。
                                     (蔡葆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