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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发出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

市委发出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



  【市委发出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 11月 5日,市委向各县区、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全文如下。  
  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这是我们国家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一件大事,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此,中共中央、中共黑龙江省委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学习贯彻。为落实好中央、省委《通知》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充分认识《纲要》的实施,对我们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统一全市人民思想,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紧密结合,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要把握精神实质。学习、贯彻《通知》和《纲要》精神,就要在准确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深刻理解和掌握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深刻领会和实践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理解和把握“一个核心”、“一个原则”、“一个基本”和“一个着力点”,即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在学习、领会、理解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公民道德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努力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确保《纲要》精神落到实处。
  (三)要切实突出重点。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自己,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讲道德,讲修养,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要深入学习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良好的道德形象为群众做出榜样,进而取信于民,带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树新风,遵纪守法,积极投身二次创业的伟大实践。
  (四)要务必形成合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各级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各界,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道德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协调、组织的具体职责,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也要充分发挥好其应有的作用。特别是新闻舆论部门,要认真、全面、准确地宣传好《通知》和《纲要》精神,及时总结报道社会各界学习贯彻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要联系实际抓落实。学习贯彻《通知》和《纲要》精神,要和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和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学习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和我市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和我们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和继承和发扬在石油会战时期形成、改革开放中发展的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优秀精神文明成果结合起来;和促进新世纪大庆人形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为实现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保证。各单位、各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年底前,各县、区、企事业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要将《纲要》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向市委做出报告。
                                     (宁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