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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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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10月,市直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市安全办更名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内设安全生产监督科、综合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三个职能科室。全局肩负着市安全委员会对全市安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检查、指导、服务,以及对全市工业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监察的双重职能。
  2001年,全市各县区、各单位贯彻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落实国家、省、市历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的奋斗目标,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各种措施,重点治理安全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好转。在全国首次开展的安全工作总结评比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被评为黑龙江省惟一的全国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刘 军)
  【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责任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在2001年继续加强了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委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市的安全形势,提出做好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市政府调整和加强了市安全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安全例会的制度。随着人员变更,不断补充和调整市领导的安全承包点,强化了市五大班子领导到承包点检查安全工作的力度。全年仅市安委会和市领导到基层检查发现并帮助解决的重大安全问题就有10多项。主管副市长与省政府签订《2001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后,在全市春防大会上又分别与四县五区和中省直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各县区、各中省直企业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具体量化、细化、实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逐级向下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直到基层、车间、班组和岗位。市委、市政府还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督办日程,设专人负责,定期督办,保证了各项安全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刘 军)
  【加快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 2001年,市安全办先后制订和下发了《关于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场所实行行业和属地双重安全管理的通知》,起草了《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工作实施行业归口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在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中,市、县区、基层等三级单位应负的具体责任,强化了对非公有制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管理。各县区建立了重大事故档案,各中省直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整改台账,对各类事故隐患管理实行立消制度,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按计划实施,大幅度提高了隐患的整改率。大同区、肇州县对农户柴草垛村外堆放的安全措施,坚持长期抓不断线,遏制了“柴草垛反弹回村”的现象。林源炼油厂制发了“安全检查意见书”,对全厂安全生产实行多重管理。工商、文化、交通、建设等部门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把审批、办证、日常管理“三关”,注重定期检查和跟踪问效,清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刘 军)
  【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2001年,全市继续加强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春防、冬防、安全生产周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专门下发文件,超前开展安全大检查。集中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要害部位、居民棚户区、世纪大道等主要干线存在的隐患和交通秩序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市政府常年设立的35个检查分团,覆盖了全市所有的行业和区域。通过各检查分团分别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强化了对安全工作的行业和属地双重管理,减少了失控漏管的区域和场所。四县五区检查分团下设的各类检查团组,辐射到各系统和全辖区,开展横向安全大检查;县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旅游、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则纵向检查到市场、歌舞厅、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客货运输车辆等最基层。市直机关行管处对市直机关各部门的办公室、招待所、培训中心、职工食堂、车库以及各种配套服务设施开展了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石化公司利用HSE 等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的科学化管理。由于全市加大了依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提早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提高了安全保障能力。
                                     (刘 军)
  【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2001年,按照国家、省政府召开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庆于2001年5月30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市政府成立以王志斌市长为组长的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分三个阶段实施推进。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调查摸底,全面排查。市安全管理部门先后下发了《公众聚集场所统计表》、《公众聚集场所分类表》、《公众聚集场所自查进度表》和《公众聚集场所整改情况周报表》等表格 2万多份,各县区及开发区设有专人负责,每周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全市现有公众聚集场所的地点、法人、经营项目、安全状况等各种底数,汇编成册,为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提供了依据。二是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市政府专门召开四次会议,狠抓各阶段的推进工作。在 8月20日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上,总结了自查整改第二阶段的工作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细化第三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将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纳入市政府的主要工作进行督办; 8月2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集中整治第三阶段工作”电话会议,决定成立由市公安局消防监督处执法人员组成的 4个督查小组,重点对全市78个市级列管的公众聚集场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9月1日,田立英副市长主持召开“进一步推进集中整治阶段工作”会议,决定抽调市公安局、文化局、教育局、工商局、监察局等11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执法人员组成 5个督查小组,重点对各县区列管的二级公众聚集场所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9月7日,刘阜茂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集中整治阶段紧急工作会议,听取各县区的汇报,并决定派出10个督查组,深入到各县区进行实地督办,重点帮助五区实施行政执法,完成第三阶段的各项任务。三是认真整改,见到实效。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亲自带队,抽调消防执法人员137人次,在集中整治的第三阶段,先后开展了执法行动7次,对全区26个二、三级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复查,对已经查封的 4家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进行督办,提前完成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成为全市最先完成第三阶段任务的单位。萨尔图区抽调50多人,组成 5个推进小组,统一吃住、集中办公,加快了全区集中治理工作的进度。针对位于经六街的几家歌舞厅、夜总会存在的消防通道不畅、擅自改变建筑用途、装潢豪华却不阻燃、私搭乱建木制阁楼等重大隐患,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区政府调集公安、消防、安全、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执法人员采取联合行动,吊销营业执照,当场查封。经过全市上下为期4个月的专项治理,使全市1 836家各类公众聚集场所中消防安全合格的达1 707家,合格率达92.8%。其中,78个市级列管单位,合格71个,合格率达90.1%;242个县区级列管的单位,合格 226个,合格率达92%;1 516个派出所列管的单位,合格1 246个,合格率达93.1%。一次性通过了国家、省政府的检查和验收,受到国家和省政府领导的好评。
                                     (刘 军)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001年是江泽民总书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讲话发表五周年。全市各单位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市安全办先后组织5万多人观看了《人命关天》的安全教育片;订购了2 000多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资料汇编和 300多套挂图,下发到各基层单位。萨尔图区采用宣传车、咨询站点、宣传队等宣传手段,深入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拓宽了群众受教育面。石化公司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展览馆的教育基地作用,全年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观学习,受教育面达到 90%以上。油田公司修订和完善了消防和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预案中的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岗位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和实地演练,提高了职工群众的自防自救和对事故的规避能力。市消防部门开展了“安全十项达标”评比活动,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了“创建畅通工程”活动,丰富了群众性安全教育的内容。全市各县区和企事业单位还举办各种安全培训班 600多期,共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  
                                     (刘 军)
  【各类事故统计】 200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 699起,伤1 905人,亡 265人,经济损失869万元。四项事故指标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火灾事故 1 858起,立案134起,比上年下降74.4%;火灾中伤15人,比上年下降71.2%;亡14人,比上年下降22.2%;经济损失520万元。交通事故2 815起,伤1 879人,亡234人,经济损失254万元,比上年略有上升。生产事故22起,伤11人,亡17人,经济损失9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从总体上看,全市的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年初预定的指标之内。
                                     (刘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