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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8个。其中,市级医院9所,市卫生防疫站1所,市疗养院 1所,县、区级医院67所,县、区级卫生防疫站9所,农村卫生院70个,专科防治所9个,妇幼保健机构9个,药品检验机构5个,卫生学校2个,卫生进修校4个,血站1个,健康教育所 1个。另外,村办卫生所726个,个体办医333个。全市卫生系统共有职工17 287人,卫生技术人员13 263人,其中主任医师40人,副主任医师533人,主治医师2 755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设病床 9 618张。其中,市区7 522张,四县2 096张。市卫生局负责全市五区四县医疗卫生、疾病控制、法制与监督、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卫生科研、医学教育、干部保健、计划财务、人事、安全、信访、爱国卫生及健康教育等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党务、纪检、监察、审计及行风建设工作。局内设医政、疾病控制、卫生法制与监督等11个科室。2001年,市卫生局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有 3项工作全国挂号、9项工作全省领先、4项工作全市介绍经验。具体为: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做法,成为全国典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做法,卫生部准备向全国推广;以“6208”(即在全市6所市级综合医院针对2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 8项反映医疗质量的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定期公布,引导广大患者自主选择医院)公示形式的选院制,得到卫生部领导的肯定。 行风建设工作实现四连冠;食品打假工作成为全省典型;农村卫生改革全省介绍经验;市第三医院精神二疗科护士长、革命烈士王振允成为全省卫生界学习的典型;创建“号、手”活动,取得佳绩;妇幼卫生新作法全省推广;结核病防治工作“597”工程获全省通报表扬,被评为全国先进;“三五”普法工作全省领先,并荣获全国法制教育先进集体称号;爱国卫生工作继续保持了省级卫生城市、省级灭鼠、灭蝇、灭蟑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此外,还被卫生部评为全国乡村教育培训先进单位,消灭脊髓灰质炎先进单位。被省委宣传部评为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先进单位。荣获全省“九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先进单位、医疗市场整顿先进单位称号。
                                     (李莹波)
  【严格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 按省卫生厅部署,大庆市从2000年开始实行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市卫生局组成了由主管局长负总责,人事科牵头,医政、中医、办公室等科室配合的认定工作组。在认定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把质量关,圆满完成这一任务。到2001年末,共认定执业医师资格5 889人,其中,执业医师(西医类)4 354人,执业助理医师(西医类)791人;执业医师(中医类)664人,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80人。同时严格高级职务评审。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对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建立健全评审规章制度和评审程序,充实一批年青骨干。组织评委学习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提高评审推荐质量,使评审工作做到质量合格,程序规范。全年共向省卫生厅评委会推荐正高职35人,副高职145人;通过省厅评审并获得相应资格的正高职35人,副高职142人。
                                     (李莹波)
  【实行药品招标采购】 2001年初,市卫生系统成立了 9所市级医院联合招标办公室,实行百种药品公开联合招标。招标中药品质量分占40分,中标药品首先要通过GMP(企业生产制造规范)认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在质量相同情况下,中标药品价格比批发价平均降低35%左右。在药品招标中,兼顾厂方、院方、患方三者利益,让患者从中得到最大实惠。按照“低入低出,顺价销售,让利于民”的原则,把药品招标节约的资金70%给患者,30%给医院。大庆市作为全省药品招标采购试点单位,接受了省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组的检查。省巡视组认为,大庆实行药品招标采购,是当前解决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好方法,应大力推广。
                                     (李莹波)
  【实施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 根据《大庆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为适应新形势对卫生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2001年,市卫生局在机关改革过程中,对机构和职能进行相应调整。将市劳动局的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和劳动控制职能划归市卫生局,并强化监督和调控职能。内设机构由12个精简到11个,它们是:办公室、医政科(保健科与其合署)、卫生法制与监督科、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科、疾病控制科、计划财务科、科技教育科、中医科、爱国卫生科、人事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与其合署办公)。人员编制由49名减至38名,精简幅度达 22%。根据国家、省关于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体制改革精神,完成了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两机构的编制批复工作,将市卫生防疫站、市职业病防治所、市结核病防治所和市健康教育所的监督职能组合,成立大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办理卫生许可证初审,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负责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它任务。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处级单位管理,事业编制60名,经费实行财政全供给,内设科室 8个,所长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同时,将市卫生防疫站、市职业病防治所、市结核病防治所和市健康教育所的疾病控制、体检、监测、检验和健康教育等职能组合,成立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对影响人类生存环境卫生质量的危险因素、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进行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实行预防接种;开展体检、卫生防疫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处级单位管理,事业编制104名,经费实行财政全供给,内设科室14个。成立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实施院前急救规划;负责接收并指挥调出医疗机构救护车辆施行院前急救;承担大庆地区意外灾害事故现场急救的调度指挥和特殊现象的现场救护指挥工作;负责宣传普及急救知识。该中心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编制15名,经费实行财政全供给,内设科室3个。
                                     (李莹波)
  【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2001年,市医疗卫生改革“十制”全面启动,势头良好。“十制”是市卫生局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国家有关事业单位改革文件的基础上,组织市属医院的主要领导赴国内五省一市 6所医院考察后,借鉴国内发展起来的强院经验,结合大庆卫生系统的实际,提出的具体改革措施。一是机构实行简政制。要在国家人事部和国家卫生部规定的医疗机构管理科室和人员编制数额中减 25%。二是人事实行代理制。对2000年1月1日后进入市直卫生系统的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档案交市人才交流中心,实现管人与用人分离。三是编制实行低配制。医疗单位要按编制数额的 98%聘任人员,其余2%作为待聘人员。四是全员实行聘任制。建立按层次逐级聘任的新机制。五是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对排名最后的人员实行淘汰。六是院科实行两级核算制。推行院科两级责任制。七是工资实行效益制。设立岗位工资,一岗一薪,按岗定酬。八是患者实行选医制和选院制。病人的选择作为医院核发医务人员奖金的主要依据。九是医德医风实行奖惩制。成立专门组织,定期考核,实行重奖重罚。十是物资使用有偿制。逐步向后勤服务社会化发展。
                                     (李莹波)
  【清理整顿医疗市场】 2001年,国务院第二次打假工作会议、全国卫生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市卫生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以及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采取“关、停、并、转、迁”等办法,加大对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对国有医疗机构,以分支机构擅自增加诊疗科目、出租转让科室为重点;对个体及社会医疗机构,以转让、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增加诊疗科目、擅自变更执业地点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为重点,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全年共检查278户次,警告97户,罚款金额2.9万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市、区卫生局监督检查,共取缔无证行医非法性病诊所28所,取缔非法医疗美容10处,没收药品100余种,价值2.9万余元;清理药店坐堂医6名,罚款4 000元;查处2名在职医生兼职个体诊所行医。根据集市特点组织了专项清理早晚市场活动,查处游医9人,没收医疗器械12件,价值1 000元,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李莹波)
  【血液管理卓有成效】 大庆市有中心血站1所,中心血库1所。市内所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四县除急诊外均到中心血站及中心血库取血,没有输血后传染病患者的发生。2001年,市卫生局、市献血办公室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无偿献血工作。规范临床用血,实现了“三统一”,即统一组织血源、统一采血、统一供血。 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80%,居全国前列。一法(《献血法》)一条例(《献血法条例》)在全市得到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市区内单位100%参加集体捐血,个人捐血数量正稳步增长。在大同区农民捐血占到全区献血量的1/4。全市的无偿献血工作满足了医疗用血需求,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有 2人荣获无偿献血奖杯、1人获金牌奖、4人获银牌奖、53人获铜牌奖。在管理上向高标准、国际化靠近,市中心血站28台微机组成的网络系统,将血液的采集、化验、分离、出入库管理等统一使用微机管理。大同中心血库的建设一步到位,成为全市南部地区的供血中心。
                                     (李莹波)
  【开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 大庆市作为省卫生厅社区卫生建设的试点单位,较早地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这项工作也得到了各医疗机构和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市卫生局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大庆市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大庆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检查验收标准》等文件。对申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机构,从医疗机构布局、基本标准、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内容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并由主管局长带领有关科室检查验收,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为名,实为办理新的医疗机构和借社区卫生服务为名而行非法行医现象的发生。对已正式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动态管理。为加强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在大庆职工医学院建立大庆市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开办了全科医生培训班,对社区的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脱产业务培训。实施“2121”健民计划,即两三年内,在城市社区建立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200名全科医生,为100万居民服好务。
                                     (李莹波) 
  【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 2001年,市卫生局借分类登记这一契机,重新建立健全个体及社会办医机构、医院分支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档案。召开市级医院医务科长、各县、区卫生局长会议,传达落实省卫生厅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把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落到实处,实地考核,严格按照基本标准审批;贯彻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按照《条例》要求重新审批、登记注册,做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采取开展放心满意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评选活动,宣传正面典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现象,并协调公安、工商部门对社会及个体办医进行综合治理,对非法行医严格按《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充分发挥各县(区)卫生局的监督作用,增加监督频率和覆盖面。
                                     (李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