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全面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2001年,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大庆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与省政府、市计生委与省计生委签订的人口计划责任状各项指标。全市年末总人口为2 455 241人,同比增加11 264人;人口出生率为7.61‰,同比降低0.29‰;自然增长率4.71‰,同比下降0.6‰;计划生育率达98.29%;综合节育率达91.86%,同比提高0.13%,达到了与省政府签订的一档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项要求,全面完成了人口计划,继续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白 雯)
【深入进行生育文化宣传教育】 2001年,全市广泛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化了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市委宣传部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把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建设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对深化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建设进行部署,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部门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把计划生育的书籍、药品、药具送到乡村、农户;市广播电视、《大庆日报》开设人口专刊;市委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在全市中小学开设人口、生殖保健知识教育,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计划生育宣传的良好氛围。在全市宣传环境上,注重提高宣传阵地的档次与品位,增强宣传感染力。全市大部分乡(镇)设立了规范、醒目的计生宣传墙,城乡集贸市场和车站等公共场所刷写了规范的宣扬婚育新风的标语,有的还建了永久性大型宣传牌。每个村的计生服务站、室都装有生殖保健宣传挂图和知情选择展示图版等,为育龄群众创造了良好的宣传和服务环境。同时,市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还为各乡(镇)配备一台 VCD,播放生殖保健、知情选择、法律政策、人口知识等方面的光碟。并印发10万套宣传折页、编印了计划生育《故事集锦》、婚育新风知识宣传单等,下发给广大群众,增强了宣传教育效果。一年来,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率达到 95%以上,接受率达到85%以上,有力地促进了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
(白 雯)
【开展基层计划生育自检自查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计生委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自检自查的指导意见》的部署,6月至8月,全市开展了迎国检、自检自查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市政府对自检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全市计生工作上水平、上档次的契机,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安排。1.逐级成立领导组织;2.召开了由各县区主管领导、计生委正副主任、县区计生委各技术站站长、法规股长,各乡镇主管计生工作领导、计生助理 300多人参加的全市自检自查工作动员培训大会;3.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基层计划生育自检自查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分步进行的要求,统一了工作步骤和方法。在自检自查工作中要求各县区做到“八个结合”。一是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相结合。通过培训、考试,提高计生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与政策落实相结合。通过检查促进政策兑现,解决独生子女费兑现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与宣传工作相结合。调查员在逐户调查时,做到边调查边宣传,向群众宣传计生政策、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发放宣传品,全市共计发放宣传单、宣传折页等86.7万份。四是与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健全各乡镇、村三级基础资料,进一步完善了规范化建设。五是与生殖保健相结合。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各乡镇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查病,进行生殖保健宣传和检查。六是与端正行业形象相结合。通过调查问卷了解群众的满意程度,征求群众对计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提高计生干部的服务意识,取得群众的支持。七是与统计求真务实相结合。在自检自查中查出的瞒、漏报等问题,如实上报,以后工作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八是与半年责任状检查相结合。市计生委在抽查自检自查工作中,对市与各县区签定的责任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先后抽查了四县一区的 7个乡(镇),9个村,2 800多户。填写《入户调查表》2 800多份,《已婚育龄妇女调查问卷》2 400多份,各级计生干部调查问卷330多份。 并将市计生委抽查结果与各县(区)、乡(镇)自检自查的结果核对,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标准。通过自检自查,全市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白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