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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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召开】 11月30日,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召开。省民委主任洪英华,市领导刘海生、黄太春、田立英、李长荣,以及各县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人和各条战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民族工作成绩,安排部署新时期民族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为实现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的目标而奋斗。会上宣读了《中共大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的意见》,通报表彰了全市各条战线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刘海生在会上做了讲话,他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族工作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民族工作行动纲领,牢牢把握团结、进步、发展的主题,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全市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他就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做好大庆市民族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1.做好民族工作,首要任务是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尽快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要研究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发展思路;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积极进行体制创新,努力扩大对外开放;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2.做好民族工作,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的整体素质。要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的少数民族干部;抓好科技应用和普及,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明程度;3.做好民族工作,基本前提是切实维护少数民族权益,巩固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要站在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高度,采取文明创建、认真执法、宣传教育等措施,认真研究和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倡导形成民族团结的良好风尚;深化进行关于民族工作的政治工作,保持民族地区社会政治稳定。4.做好民族工作,重要保证是加强领导,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民族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做好民族工作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责任和任务。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发动各方面力量扶持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省民委主任洪英华也在会上讲了话。
(闻 泽)
【为民族事业拨资金办实事】 2001年,市委、市政府把做好民族工作做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协调各方面力量支持市、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开展民族地区工作,为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办了大量实事。主要有:协调大庆电业局支援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敖林西伯乡30吨沥青,修通了乡所在地的标准公路;市民委与市地矿局共同支持资金 4.5万元,为林甸县黎明乡新富满族村维修了村委会办公室;市民委投资 1.7万元,用于市清真服务所回族基地建设;市民委出资 1.1万元,为全市民族地区乡村和县民委订阅了国家民委机关刊物《中国民族》;市民委投入资金 1.5万元,支持肇源县蒙古族中学举办建校40周年庆典活动;市民委安排民族事业补助费 1.5万元,帮助肇源县义顺蒙古族乡购买抗春旱用柴油;市民委安排民族事业补助费1.5万元,帮助肇源县超等蒙古族乡敬老院购置设备和维修房屋;市民委安排1.5万元资金,用于肇源县浩德蒙古族乡民族文化站内务建设;市民委为市清真服务所配备微机,使该所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市民委拨款 2万元,扶持大同区双榆树蒙古族村四眼机电井的配套装置,保证了抗旱生产;市民委拨款 2.5万元,补贴杜尔伯特县蒙医医院购买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市民委安排民族事业补助费3.5万元,用于杜尔伯特县敖林西伯乡维修敬老院;市民委拨款0.9万元,为杜尔伯特县巴彦查干乡大庙小学和克尔台乡小学校维修校舍;市民委安排民族事业补助费 2万元,用于杜尔伯特县江湾中学维修校舍;申请省民委支持奖金10万元,为林甸县胜利满族村上桔杆燃气项目;申请省民委发展金55万元,用于肇源县三个民族乡发展牧业生产和两个村屯自来水建设项目。
(陈梦龙)
【全市宗教概况】 2001年,大庆市仍保持有四种宗教,即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到年末,信教人数为4万人,其中,佛教2万人,基督教1万人,天主教0.6万人,伊斯兰教0.4万人。神职人员共有97人,共中阿訇6人,牧师1人,神甫1人,修士1人,僧尼88人(喇嘛1人)。全市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29处,临时登记的1处,基督教以堂带点17处。
(陈梦龙)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2001年,大庆市除了由统战、宣传、公安、宗教事务局等16个部门领导组成的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外,各县区也成立相应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150多个,成员900多人,信息员170多人,使全市宗教工作形成健全的管理网络,能够在党委领导下层层负责,齐抓共管。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把宗教工作纳入整体目标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宗教形势,研究宗教工作,强化了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一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了更好地规范全市基督教活动场所,市宗教事务局下发了《关于继续巩固和完善“以堂带点”形式管理基督教活动场所的通知》,并提出基督教活动场所合理布局的工作方案,确定以堂带点17处,使他们的活动场所合法化,纳入依法管理范围之内。二是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让胡路地区正法寺年内举行开光法会,市、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就安全保卫、食品卫生、交通疏导、消防安全等项工作协助正法寺做了细致安排,使该寺的开光法会取得圆满成功,没有发生任何事故。三是抵御以宗教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和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维护宗教领域稳定。一年来,市宗教事务局先后收到上级有关部门发来《关于防止因河北大名县发生一起蓄意破坏民族团结的刑事案件而引发不安定因素的紧急通知》、《关于防止因美国军事报复行动可能引发我国穆斯林抗议活动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指示切实做好穆斯林群众思想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向各县、区政府和回民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本辖区、本单位回民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开斋节期间,又召开阿訇和穆斯林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稳定回民职工的心态。龙凤区龙凤镇保田村出现所谓“活佛”后,市宗教事务局及时进行调查,并向市有关领导汇报,确定处理意见,对所谓“活佛”及其家人进行教育,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停止非法宗教活动。四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每年一月,市宗教局下发《年检通知》,按规定一季度对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度检查。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进行自检的基础上组织各县、区政府宗教部门进行审查,市宗教局再对各县、区的年检工作进行抽查。从2001年年检情况看,全市29处活动场所中应参加年检的26处活动场所都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全部达到年检标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参检率为100%,合格率为100%。五是加强对宗教事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市宗教事务局制定下发了《全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目标考核细则》,定期检查、督促宗教事务实施依法管理并采取平时检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终对四县五区宗教部门进行目标考核。在考核中认真评价县区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通过考核推动宗教工作的开展。
(陈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