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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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婚姻登记数量下降】 2001年,大庆市民政部门通过健全管理制度,狠抓民政工作规范运作,使婚姻登记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质量。全年共受理结婚登记13 805对,准予登记13 607对,比上年下降18.3%,其中,初婚23 807人,再婚2 733人,复婚337对。晚婚14 004人,晚婚率达56.3%。受理离婚登记1 096对,准予离婚714对,比上年下降13.7%。其中,调解不离的246对,转法院裁决的136对。
(钟 和)
【法院判决离婚案件上升】 200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离婚案件9 471件,结案9 461件,未结案10件。其中,有2 976件离婚案件当事人撤回离婚起诉,有4 954件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准予离婚,有 797件离婚案件经判决准予离婚。全年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案件分别比上年上升2.4%和4.5%。这是继全市离婚案件连续四年持续下降后第一次呈上升趋势。经分析,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六点。一是草率结婚。在青年人离婚案件中,大部分是因婚前互相了解很少,夫妻感情基础不牢造成的。二是以婚骗财。一些文化比较落后的村屯,常有借婚姻骗取财物的案件发生,此类案件大多以女方骗取财物为主,婚前索要巨额财礼,婚后不久则以种种借口提出离婚,或使用其他手段迫使男方提出离婚。三是外界条件改变。有的离婚男女在结婚初期感情很好,但随着时间推移,家庭及个人条件改变,如升官、发财等等,夫妻之间逐渐产生矛盾,导致离婚。四是家庭生活困难。受市场经济影响,个别企业关停转并,工人下岗,家庭无经济来源,夫妻双方常因家庭生活等琐事口角导致离婚。五是打破“从一而终”传统观念。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人们对婚姻家庭重新审视,破除传统观念影响,不再认为婚姻是什么命中注定,应当“从一而终”,特别是通过普法教育,解放了思想,使原来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家庭当事人,纷纷起诉要求离婚,以求精神解脱。六是再婚家庭易产生矛盾。部分离婚案件反映,再婚后重新组成的家庭不稳定,因多数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婚前了解少,相处时间很短就结婚,婚后遇到问题产生分歧,或双方子女干预而导致离婚。
(吴 丹)
【举行“爱在春天”集体婚礼】 5月26日上午,在大庆时代广场举行“爱在春天”集体婚礼。这次集体婚礼是由市文化局、大庆日报集团、广电集团等12家单位共同举办的。市长王志斌亲自为21对新人主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付淑兰证婚。婚庆场面非常气派,有十几个秧歌、彩扇队表演助兴,百余名儿童手持鲜花夹道欢迎,万余名嘉宾到场祝贺。在热烈的气氛中,王志斌致词,向21对新人表示祝福,希塑他们互敬、互爱、互相勉励,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奉献青春和力量。市领导赵化英、阙连胜、康志俭、李长荣、杨德森也参加了集体婚礼。
(闻 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