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
林甸县
林甸县
【概况】 林甸县处于松嫩平原,总面积3 493.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5万亩。全县辖林甸、红旗2个镇和宏伟、东兴、花园、黎明、三合、四合、东风、隆山8个乡,88个村民委员会,6个农林牧渔场。全县总人口26.99万人。2001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1.52亿元,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04.9%和100.3%。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
农业。农村各业协调发展。实现农业总产值 6.4亿元,实现牧业产值2.17亿元,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7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08%。完成双阳河西堤42公里修筑任务,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实施建国小区农业开发项目,新增水田 1 600亩;全面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整顿,村集体经济减债 2 750万元。农村改革顺利地完成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并村工作,转移农村劳动力7 600人,实现土地流转10万亩。
工业。工业经济稳中有升。实现工业产值5.12亿元,利润1 440万元,税金1 64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6%、9.7%和30.4%。龙丹乳品、日月数字高蛋白两大类 5个品种获得国家认证的绿色食品标识。
非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到80%。 乡镇企业实现产值2.64亿元,增加值7 232万元,税金 32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9.6%、10.1%和5.1%。个体私营经济实现产值2.86亿元,营业额5.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3%和11%。
财政金融。财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财政收入9 14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1 137万元,补发了职工陈欠工资。实施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采购资金 255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7.48%。同时,还完成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协调金融部门为经济发展融通资金1.82亿元,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矛盾。
地热资源。地热开发迈出新步伐。完成地热公司组建工作,投资 113万元,对地热供暖设施进行改造,全县地热供暖面积达到20.2万平方米。李三井井口改造、地热回灌井、深部勘探井等5个项目被列为省国土资源厅建设计划,争取资金1 200万元。完成了寒地地热在保护地农业产业中应用项目的续建工作。
招商引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参加“北京经贸活动周”、“哈洽会”等经贸活动,引进到位资金4.2亿元,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20%;引进项目76项,引进人才120人。
市场流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申报建设国家级粮库获得成功,争取建设资金1 926万元,项目建设已全面启动。
机构改革。机构改革精简县直机构13个,乡镇办事机构 30个,精简行政编制20.1%,分流人员137人,并先后完成17名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科教卫生。落实科技项目30项,对 8个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进行完善,并完成全国科技先进县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调整全县中小学网点布局,合并学校24所。认真开展生殖保健、知情选择和孕前管理工作,全县计划生育率达到98.5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3.6‰以内。全面组织实施农村中医“十百千万”工程,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中医现场会上被推广。改革农村卫生体制,对农村卫生院实行了行业管理。
城乡建设。全县共开发建设楼房24栋,7.3万平方米,总计投资5 534万元;环城路、净化水厂两大工程如期竣工投入使用,新铺装砼路2条、550延长米,鹤乡路、大祁街两条道路由12米拓宽到18米;新安路灯48盏,广告灯22盏,灯桥 8座,景观式路灯18盏;延伸地下排水管线5 500 延长米。先后完成吉宏路、林依路、明龙路、林建路、海燕路大修、续建和新建任务。同时,完成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和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
社会治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6起,查处治安案件881起,社会治安形势保持稳定。开展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环境。
人民生活。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提高。实施“公仆工程”,筹集资金 320万元,对镇内22个方地、220 条巷道采取水泥或红砖进行了铺装硬化。完成三合乡稻草砖房试点工作,共建稻草砖房28户、72间,农村住房砖瓦化率达到26%,同比提高2.18个百分点。电话容量达到25 000门,移动通信容量达到23 000门。农村人均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 850元和4 300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 6.4亿元,集市贸易成交额1.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和3.1%。组织实施85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解决了2 000户、6 100人的温饱问题。
精神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组织开展“新世纪林甸形象教育”活动,促进了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创建省级文明标兵4个,文明单位8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5个,文明单位18个;县级文明单位115个。
【党政领导人名单】 中共林甸县委书记宋志臣(4月离岗学习),副书记沈林孝(4月免)、崔莹(4月任)、张国栋、全福、杨宏宇(4月任);县人大常委主任宋志臣(3月免)、孙玉(3月任),副主任隋士林、李佰志、耿海燕、孟浩;县人民政府县长沈林孝(4月免)、张国栋(4月任),副县长孙玉(3月免)、王志华、王福庆(3月免)、宋绍柱、王树森、王大勇、孟祥友 (3月任)、杜玉林(3月任);县政协主席邵万宝(3月免)、林亚民(3月任),副主席刘洪元(3月免)、王福庆(3月任)一、曹永庆(3月免)、范秀杰、吕济云;县纪检委书记赵洪林。
(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