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劳动模范 顾双彦——让胡路区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顾双彦,女,汉族,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1年7月参加工作,任石油管理局二机厂教育中心教师。1985年 7月调到让胡路区法院,历任经济庭书记员、民庭书记员、民庭助审员、乘风法庭助审员和审判员。1997年 4月任让胡路区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她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清正廉洁、公正执法,赢得了辖区百姓的普遍赞誉。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每天通勤上下班,单程30多公里,从未迟到和早退。为缩短办案时间,经常夜以继日地工作,她负责的案件审理报告和法律文书绝大多数是在家中利用休息时间完成的。顾双彦同志情系群众,工作尽职尽责。1996年10月,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从山东来到乘风法庭打官司,她凭借对人民群众的坦诚和公正,仅用一个小时就化解矛盾,调解解决了此案。事后,还为老人买好车票,亲自送他登上返乡的火车。顾双彦坚持不徇私情,秉公办案。曾有一位多年的朋友找她,为一案件被告说情。她不顾朋友的冷嘲热讽,断然拒绝,依法公正审理此案,保护了原告的权益。此类事例很多。为维护法律尊严,她不顾亲情、友情,也不为金钱、物质所动。她常说,要公正司法必须增强自身的抵御能力,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16年来,不管是什么人,是开庭前、审理中,还是胜诉后,也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凡是给她送礼的,她一概拒之门外。有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曾经多次审理,双方积怨很深,矛盾越来越大,原告多次到省、市上访,检察机关还提起过抗诉。顾双彦接手此案后,原、被告双方都找人说情,有的说情人职位还挺高。她排除干扰,仔细研究案卷材料,梳理各种证据,并设法找到三位证人出庭作证,弄清了事实真相,找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通过依法公开审理,与原、被告共同寻求解决方案,终于使这起历时 5年,争论不休、诉讼不止的案件当庭调解结案,达到双方满意。十几年来,顾双彦累计审理 2 100多起案件,没有一起错判,没有一起发回重审,没有一起超时限,也没有一起缠诉和上访。许多当事人点名要她办案,不少群众慕名前来咨询,向她倾诉苦衷。
顾双彦同志以其优秀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赞誉。1993、1995年,她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文明干警标兵”、“办案能手标兵”荣誉称号。1996年,被市总工会授予“行业女状元”称号,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她记个人二等功。1997年,经群众推选,市政法委批准她为政法战线“十大标兵”之一,省高院为她记个人一等功。199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处和中国女法官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1999年,被团中央授予“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她为“青年法官标兵”,还被评为省劳动模范。2000年 8月,顾双彦作为大庆二次创业有功人员的代表,在京受到江泽民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同年,还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巾帼建功立业标兵”称号。2002年1月,黑龙江省委授予她“新时期好法官”荣誉称号;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向顾双彦同志学习的决定,并安排顾双彦事迹报告团在北京、天津等地巡回报告; 4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予顾双彦特等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吴林——市工商局局长
吴林,男,汉族,1950年6月出生,黑龙江省海伦县人。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1月由原籍参军,在铁道兵部队17团2营当战士。1973年8月转业到大庆油田钻井指挥部测井大队任组织干事。1975年10月起,历任市委组织部干事、市纪检委于事。1983 年8月起,历任石油管理局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局纪委常委、机关党委组织部长和局纪委常委、审理室主任。1988年7月,任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997年5月起,任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林同志担任市工商局领导职务以来,坚持真抓实干、忘我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他倡导和支持下,各级工商干部每日到市场巡查,为个体户服务;各县、区工商局开设一站式办公大厅,实行一条龙式服务;市局领导定期带领有关人员到企业现场办公;工商干部在企业挂职服务;为服务对象发放监督联系卡和便民服务名片等。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工商管理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增强了为个体私营业者服务的力度。吴林身为局领导班子一把手,能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关心班子其他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在“三讲”教育中,局领导班子和成员剖析材料的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广大工商干部在吴林和班子带领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热情服务,为推动全市个体私营经济长足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市工商局先后被国家工商局、人事部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被国家工商局授予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先进联系单位称号,省政府批准大庆工商局为全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先进局、全省实施再就业工程先进单位和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先进单位。共获得各种荣誉85项,在国家、省、市会议上典型发言56次。
1990年,市纪检委、监察局通报表彰吴林为处级干部“讲形象”典型。1993年,被授予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先进个人称号。1998年,被评为全省抗洪抢险模范。1999年,被授予市招商引资“贡献杯”先进工作者。2000年,在全国工商系统“双先”表彰大会上第一个发言,国务院领导亲自为他颁发奖牌。2001年3月,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奖章。
张志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
张志发,男,汉族,1960年 4月出生,林甸县人。大专文化,教授级高级农艺师,中国农学会会员,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专家委员。1982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大庆农科所见习技术员、技术员和助理农艺师。1990年 9月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1993年 9月破格晋升为高级农艺师,2000年晋升为教授级高级农艺师。张志发从事育种工作以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阅读了大量农技书籍,并虚心向老农技人员求教,科研攻关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他经过七年的精心栽培、选育,培育成功“庆红宝”系列西瓜新品种,先后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东北地区“四新”科技成果二等奖和中国专利博展会金奖。初战告捷,更坚定了他勇攀高峰的信心。1994年,他培育的“庆农二号”西瓜新品种通过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1999年,他培育的“庆农三号”和“白马王子”甜瓜新品种也通过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庆红宝”系列西瓜新品种由于质优高产,成为全国名牌品种。张志发和同事们在林甸县创建了“庆红宝”系列西瓜制种基地,指导农民耕作制种西瓜田,使该县花园、宏伟等乡镇17个村屯千余户农民脱贫致富。基地生产的西瓜种籽畅销全国,累计推广面积 300多万亩,创经济效益13亿多元。“庆红宝”西瓜品种的广泛推广,替代了进口西瓜种籽,节约外汇达 3 000多万美元。多年来,张志发在各级领导支持下,还进行粮食和其它经济作物的育种研究,培育出多种优质高产、抗病的粮食和经济作物品种。1994年,他培育成功的大豆新品种“庆丰一号”通过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这个大豆新品种集优质、高产、耐旱和抗病虫害优点于一身,成为黑龙江省西部盐碱干旱地区种植大豆的首选品种,填补了省内抗线虫病大豆品种的空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已累计推广300多万亩,创经济效益2亿多元。1999年和2000年,他培育的“庆单一号”和“庆单二号”玉米新品种分别通过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张志发从事育种研究近20年来,先后育成16个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审定 6个,获奖励10项。他总结自己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5篇,出版著作4部。
张志发同志曾三次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工作者,两次被评为市新长征突击手。1994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被推选为市拔尖人才,获市科教兴市突出贡献二等奖。2001年3月,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奖章。
夏崇生——石化公司化工一厂动力车间工人技师
夏崇生,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山东省肥城县人。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 7月由石化总厂技校毕业,被分配到化工一厂动力车间锅炉班,历任工人、班长,并被评聘为技师。夏崇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坚持学习技术,苦练基本功。白天有空就查流程,摸管线,晚上看业务书籍,背操作规程,先后记下十几本心得笔记。车间每次考试,夏崇生都获第一名。他总结出的“三冲量控制平稳汽包液位”操作法实施后,平均每年减少跳车事故五六次,避免了近千万元的经济损失。此法获总厂最佳操作一等奖。此后,他继续进行理论探索,撰写了《调整锅炉水质,保证锅炉长周期运行》和《控制汽包液位,保证锅炉平稳运行》两篇论文,分别获得国家、省及中石化总公司QC成果一等奖。他带领班里工人大胆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提出不停工更换锅炉除氧头方案,延长了乙烯装置的运行周期。他组织并参加锅炉混烧焦油的技术改造,每年为企业多创效 1 000多万元,获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八年多来,夏崇生结合工作实践,累计提出合理化建议102条,其中《装置伴热由S8改为S3》被采纳后,每年可创效200多万元。该建议获省百项合理化建议优秀奖。他爱岗敬业,自觉加强锅炉检查维护,节假日也很少休息,每年都义务献工百余个工日。多年来,与全班工人一起查出各类事故隐患百余个,避免重大事故30余起,他本人被誉为“事故
星”。
自1984年起,夏崇生连续12年获石化总厂化工一厂先进生产者称号。1995年至1999年,连续5年被评为石化总厂优秀共产党员,连续4年被评为总厂优秀班组长。1997、1998和2000年,被授予石化公司(总厂)先进生产者称号。1998年,被评为石化总厂职工自学成才者标兵。1999年,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技术能手标兵称号。2001年 3月,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奖章。
韩春胜——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五公司三队队长
韩春胜,男,汉族,1952年11月出生,山东寿光县人。大专文化。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工人、工长。1993年6月起,任大庆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第五建筑公司三队队长。30多年来,他始终工作在建筑施工一线,苦干实干,顽强拼搏,出色完成了各项施工任务。担任队长以后,处处以身作则,从不脱离劳动,与工人一样出大力流大汗。他领导施工队开展“创新工程”活动,在大庆自备电厂循环水沟工程施工中,和工人们一起潜心钻研,经过几昼夜反复试验、测算,摸索出一套新的组合模板拼装法。用此法拼装模板施工,简便易行,提高了工效,还节省了大量原材料。在乙烯总降压变电所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中,他又提出使用超强早强剂的建议,实施后,提高了模板的周转率,缓解了当时模板供应不足的矛盾。韩春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施工质量。在乙烯顺丁橡胶工程施工中,他天天讲质量、查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领全队职工边施工边自查、互检,实现了优质高速。该项工程荣获中国建筑业最高奖——鲁班奖。
韩春胜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石化总厂先进生产者、劳模和标兵。1983年、1985年和1995年,获市劳动模范称号。1987年,被批准为市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获国家建设部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1年3月,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奖章。
何敬中——林甸县花园粮库主任
何敬中,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林甸县人。大专文化。1992年 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 6月参加工作,在林甸县建筑工程公司当工人。1984年10月任林甸县水暖电照公司施工队队长。1987年11月起,历任林甸县第二粮库车队队长、粮库副主任。1992年 3月,任林甸县粮食车队队长、党支部书记。1994年6月,任林甸县温泉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5月,任林甸县第二粮库副主任。自1998年 1月起,任林甸县花园粮库主任、党支部书记。赴花园粮库工作后,他锐意改革,给自己制订了“一把手管理责任制”,明确了各位副职的职责,全库从上到下做到责任到岗、规范到人、考核评比到位,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何敬中严格执行管理责任制度,每天早来晚走,节假日很少休息,为大家做出榜样。在他的带动下,职工们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对进库的粮食及时晾晒烘干,妥善保管,减少了损耗。在全库开展群众性经济核算活动,精打细算,两年来累计节约资金69.7万元。何敬中十分重视粮库安全工作,组织各库房开展“安康杯”竞赛。改造输电线路,修建 3个标准安全岗楼,建立微机巡检系统,实现了储粮区无架空电线。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高。何敬中到任当年便扭转了连续多年的亏损,1999年盈利38.3万元,2000年盈利96万元,人均创效益1.43万元。在粮库扭亏为盈、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以后,他又带领职工向经营管理的更高目标进军,经多方筹资,建设标准二型库房一栋,钢结构储备库3 000平方米,新铺水泥地面1万平方米,新建日处理潮粮300吨的烘干塔一座。截止2000年统计,总资产已达10 038万元,比1997年增长3倍。
1998年,何敬中同志被授予林甸县先进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工作者称号。1999年,被评为县、市、省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0年,被批准为市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市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和省“安康杯”竞赛先进个人。2001年3月,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