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集中支付发挥积极作用
财政集中支付发挥积极作用
【财政集中支付发挥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深化会计委派制度改革,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02年全市实行了财政集中收付制度。市本级成立了财政支付局,3月29日正式运行,将71个主管部门209个预算单位纳入第一批财政集中支付单位。取消了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能和会计、出纳岗位,各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1~2 名报账员。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撤销后,所有资金全部纳入支付局统一核算,支付局在开户银行设置一个总账户,并在总账户下为预算单位开设分户。为保证集中支付工作的正常开展,采取分头进行和集中交接的方法,认真对账,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先后制定了《大庆市财政支付局会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程(试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等32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并针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难点问题出台了核算办法。规范核算程序,实行科学管理,对手续不全、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拒绝核销。全年共核算各项支出 8.9亿元,拒付不规范支出1 623笔、4 624万元。
实施财政集中收付一年来,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规范了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支付工作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对所有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按照统一、规范的核算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有效性。会计人员没有后顾之忧,敢于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较好地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秩序混乱等问题。二是减少资金拨付程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原来资金都在各单位,支出情况怎么样,财政不清楚,遇到一些急需的支出,在国库没钱的情况下非常被动。实行集中支付后,随时掌握支出进度,方便了资金调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市委、市政府能够真实、准确掌握财政资金的支出方向与用途,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财政资源,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三是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在单位经济事项发生时,支付局对每笔资金支出的依据、标准、范围等方面的审核,都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同时,与预算单位互相监督、制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业务审核,拒付不合理、不合法支出,预防和遏制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促进其他财政改革,使预算编制、执行到位资金的支付更加规范。五是完善会计基础工作。支付局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统一了核算办法,规范了会计核算,理顺了支出渠道。凭证的装订、账簿的打印、报表的设计都统一格式、统一标准,使基础工作大大加强。 (吕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