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市财政局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市财政局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2月25日,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市财政局被国家人事部和财政部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每四年进行一次。此次评选共有75个单位获奖,其中,地市级财政局25个,黑龙江省获此荣誉称号的是大庆市和五常县。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副总理李岚清在人民大会堂亲切接见了出席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代表和受到表彰的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朱镕基在讲话中强调,近年来我国财政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希望全国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再接再厉,同心协力,继续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增收节支,不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再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近两年来,市财政局按照构筑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管理改革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002年,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已达 38.78亿元。全市共上缴中央、省级税费219.55亿元,其中上缴中央171.83亿元,上缴省47.72亿元。 (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