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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改革

农村卫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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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卫生工作长足发展】全市有农村人口138.3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55.8%。全市有乡(镇) 卫生院65所,村卫生所(室)704个,有农村卫生技术人员4 235人,其中乡村医生1 654人。2002年,全市卫生系统以农村为重点,因地制宜,不断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医“十百千万”工程 (即针对农村四十余种常见病、多发病,选择百余种偏方、验法和验、简、便、廉的中医处法,培训千余名乡村医生,为百余万农民群众服好务), 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治病难题。在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实施中医“十百千万”工程,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经验。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了长足发展。(李莹波)
  【搞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2002年,全市卫生部门按照《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纲要(2002~2010)》和《黑龙江省2002~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价办法》要求,对前期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积极开展新时期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结合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等项工作,大力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活动”,广泛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市财政投入 200万元用于农村卫生设施建设,使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得到巩固和加强,整体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                                   (李莹波)
  【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市卫生系统通过实施农村中医“十百千万”工程,在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上取得了较大进展。2002年 6月,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对全市5所县级医院、12所乡镇卫生院、30个村卫生所和1 500户农民在“工程”实施前后的医疗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三个提高”和“三个下降”。三个提高是:广大乡医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中医治愈率明显提高,中药使用率明显提高;三个下降是:农民医药费支出明显下降,常见病、多发病的患病率明显下降,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下降。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乡村医生管理规定》,加强对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按照省卫生厅统一要求,全市较好地完成了乡村医生重新认定和资格考试工作。全市乡村医生参加重新认定的有427人,参加资格考试有1 023人,及格人数676人,及格率66.1%,居全省第四位。(李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