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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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概况】2002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实际,及时引导,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环境。一是加强指导。年初召开全市宗教工作部门负责人联席会,沟通宗教工作情况。对黑龙江省佛教协会在大庆举办的佛教学修夏令营、净觉寺成立慈善捐赠基金会及天王殿、藏经楼揭牌仪式等活动进行指导,保证了宗教活动的顺利进行。召开全市宗教工作干部会议,传达全省宗教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结合大庆实际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进行部署。在民族工作方面,调整完善了全市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和处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档案。对朝鲜族“老人节”和蒙古族“那达慕”庆祝活动进行指导并做好服务。二是加大调研。市委统战部、市人大民侨外委、市政协民宗委、市民宗局联合深入五区四县进行调研,考察宗教活动场所31处,召开宗教干部和信教群众座谈会18个,为全市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会同省宗教工作调研组对林甸县永合宫天主教堂、林甸镇天主教堂、让胡路区正法寺、萨尔图区清真寺、龙凤区基督教堂和市净觉寺的寺庙管理、宗教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召开基督教信教群众和宗教干部座谈会,规范宗教工作和宗教活动的内容,加强了寺庙内部管理。市委统战部、组织部、市民委联合对全市近年来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情况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了对策性的建议。三是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界知名人士声讨“法轮功”邪教组织集体杀害儿童罪行座谈会。同时,协调落实 3名少数民族处级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参加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协调落实基督教“两会”负责人参加全省基督教上层人士读书班。 (文慧玲)
【为民族事业拨资金办实事】2002年,市委、市政府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协调各方面力量支持市、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开展民族地区工作,为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办了大量实事。主要有:1.申请省民委扶持民族贫困地区发展金 220万元,用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改善民族聚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2.申请省民委支持发展金50万元,用于杜尔伯特县他拉哈、巴彦查干、江湾等乡镇中学改善办学条件;3.协调哈师大扶持资金15万元,为杜尔伯特县烟筒屯土城子小学配置微机;4.申请省民委支持资金10万元,为杜尔伯特县胡吉吐莫镇好田村打抗旱井;5.申请省民委支持资金20万元,为杜尔伯特县胡吉吐莫镇赛汗他拉村建榨乳间;6.申请省民委民族事业补助费10万元,用于杜尔伯特县发展少数民族聚居乡村三产项目;7.争取省民委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用于肇源县浩德乡解决人畜饮用水问题;8.申请省民委拨款20万元,用于三个民族乡发展畜牧业;9.争取省民委拨款5万元,市民委拨款1.5万元,用于超等乡卫生院维修房屋和购买X光设备;10.协调市水务局投资 200万元在肇源三个民族乡打了10口饮水井,为8户农牧民进行了自来水配套安装;11.协调省、市交通厅(局)拨款 600万元,用于肇源县义顺至浩德14公里路的修复;12.拨款6万元,为杜尔伯特县敖林西伯乡建设榨乳点;13.拨款2万元,用于杜尔伯特县胡吉吐莫镇和他拉哈镇文化站装修;14.拨款1.5万元,用于杜尔伯特县蒙古族幼儿园房盖维修;15.市民宗局拨款1.5万元,用于肇源县蒙古族中学学生宿舍维修;16.拨款1.5万元,用于肇源县浩德乡星海林小学维修;17.拨款1.5万元,用于肇源县义顺乡文化站装修;18.拨款1.5万元,为林甸县新富村小学维修校舍;19.拨款1万元,为林甸县清真寺进行维修;20.拨款4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食宿补助。 (陈梦龙)
【欢庆朝鲜族老年节】 8月11日,全市组织开展了第十二届朝鲜族老年节庆祝活动,市人大副主任魏兴柱、市政协副主席李长荣、市委副秘书长兼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张庆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民委主任常树林以及市委统战部、石化总厂、石化股份公司、石油管理局领导,蒙古族、满族等兄弟民族代表参加了这次庆祝活动。来自各县区和中直大企业的朝鲜族群众,穿着节日盛装兴高采烈地参加了各项活动。在热烈的气氛中,石化总厂、钻井二公司、采油一厂等单位表演了扇子舞“春梦”、长鼓舞“庆丰收”、小鼓舞“农乐舞”等节目。在愉快的气氛中,进行了秋千、跳板、朝鲜族摔跤、打木色子等传统项目和顶球跑、点灯跑、吊瓶跑、托球跑等田径项目的比赛,还进行了男、女足球表演赛。庆祝活动在热烈、祥和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陈梦龙)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2002年,全市相继成立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150多个,成员900多人,信息员 170多人,使全市的宗教工作初步形成了管理网络,在党委的领导下层层负责,齐抓共管,强化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为加强宗教法制建设,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144号、145号令,国家宗教局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大庆制定下发了《大庆市关于<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大庆市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定》、《关于采取“以堂带点”形式管理基督教活动的具体意见》、《大庆市宗教局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大庆市宗教事务局执法监督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登记了10处寺庙、13处基督教堂点、5处天主教堂、4处清真寺,将其纳入依法管理范围之内。还针对基督教“四乱”现象,广泛推行“以堂带点”工作。对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了档案,并为各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财经、安全、接待、例会、汇报请示、教职人员管理等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定期进行考核。三是维护宗教教界的合法权益,帮助宗教界解决困难,市天主教堂和让胡路基督教堂涉及动迁,市宗教局多次与市计委、市规划局、管理局矿建处、管理局土地管理处等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帮助找到新的地址;协调让胡路区、喇嘛甸镇、胜利村筹集25万元,帮助胜利村的基督教信徒建起了“43”型温室,为他们劳动致富创造了条件。四是加大“打邪制非”的工作力度,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采取协同作战的方法,由公安部门牵头,与各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制非”专项斗争,打掉了“新约教”、“呼喊派”、“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依法取缔了肇州县非法佛教活动场所“弥陀寺”(大阁庙),取缔了9处念佛堂、104处私设的基督教活动点,清理整顿了11处工艺品商店,销毁了非法宗教用品86件,非法宗教音像带150盘、书刊360本、宣传单17份,驱逐了一名外来天主教地下神甫、19名自封传道人,劝逐被省天主教主教府开除的 7名修女,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另外还加强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检查工作。 (陈梦龙)
【市佛教协会一届三次会议召开】 4月17日,全市佛教会议在市净觉寺召开,市佛教协会全体成员参加了大会。市佛教协会会长释本英总结了2001年佛教协会的工作,安排了2002年工作。提出在全年工作中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明确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要加强自身建设,抓好抵制邪教渗透、加强寺院各项制度建设、提高寺院档案化管理水平、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继续开展与各地佛教界的友好交流等五个方面工作。全体与会人员讨论通过了市佛教协会章程新增条款和僧众管理制度,学习了党和国家关于宗教事务的政策法规。 (陈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