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
林甸县
林甸县
【概况】林甸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嫩平原北部,幅员面积3 700平方公里,辖 2镇6乡,2个农林牧鱼苇场,83个行政村,总人口 25.8万人。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2002年是林甸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一年,与油田合作的成功,使全县的经济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3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4.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5%和27.5%。包括油田拉动因素,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5亿元,工业总产值19.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4.2%和66%。
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取得新发展。“九五”计划圆满完成,“十五”计划实施顺利,国民经济得到稳定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6% (不包括油田因素年均增长4.2%),一、二、三产业比例由56:23:21调整到38.4:43.4:18.2(不包括油田因素调整到51.8:23.6:14.6)。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了稳定增长,农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畜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其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2.9%提高到44%;工业经济开始复苏,工业产值平均增长17.7%(不包括油田因素年均增长 4.6%);第三产业逐步发展,新增个体私营企业85户,注册资金百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达到46户。财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口径财政收入年均增长 20.2%。年财政收入达到1.32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保证了教师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时发放和重点项目支出。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代表省市接受了国家验收。
改革开放。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顺利完成土地二轮延包,林业、“五小水利”工程和产权制度改革,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并村;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总额比改革前下降22.09%;国有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顺利完成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成了县乡机构改革,精简行政编制 20.1%;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办教育的责任转变为以县为主。
招商引资。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果。外来投资企业累计完成产值1.2亿元,实现利税3 600万元。全年引进投资额1 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6个。
城乡建设。城乡建设实现新飞跃。编制或修编完成了11个城乡建设方面的规划。开工建设楼房131栋、60.4万平方米,铺筑白色路面96条、26.88公里,完成 38.68公里环城路建设和硬化巷道270 米的“公仆工程”,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建成了净水厂,完成17个农村住宅小区建设,农村住房砖瓦化率、自来水入户率、道路铺装率分别达到28.5%、39.5%和21%。使城乡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提升了城市品位。
资源开发。资源开发取得新成效。新打地热井 8眼,在供暖、洗浴、种植、养殖、旅游等方面进行了资源开发试验,并开始向深层次开发迈进。地热采暖面积达24万平方米,接通居民生活用水3 000多户,节约燃煤6 20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5吨,减少烟尘排放255吨,节约污染治理费38.5万吨,实现收入410万元,创利润120万元。利用“李三井”地热资源,建设了地热日光温室64栋,种植绿菜花、结球莴苣、食用仙人掌、芦荟等各种特色菜,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利用地热养殖松蒲、日本锦鲤、白昌鱼、罗非鱼、武昌鱼、地图鱼等热带鱼获得成功。在已建成4个温泉保健疗养中心的基础上,投资1 500万元兴建了天兴大厦,集餐饮、游泳、洗浴、住宿、会议等多种项目为一体。年产10万吨的圣福尔矿泉水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知名饮品信誉品牌”,并得到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的认可,成为向世界推荐的绿色饮品。到年底,累计引进地热开发资金 4 000多万元,用于矿泉水厂、洗浴中心、游泳馆等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草苇、马铃薯、大豆等农产品项目开发也有新进展。
社会事业。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交通、邮政、通信事业快速发展。201 省道林甸段和 301国道大齐段相继建成通车;投资4 500万元,修建城乡黑色油路148.6公里,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完成了农村电网改造任务;固定电话用户增加到2.47万门和2.66万部。社会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项社会事业也取得新成绩。以地热在寒地保护地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和水稻“三超”技术为代表的47项先进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教育“两基”工作通过了省级验收,教育教学条件明显改善;组织实施了农村中医“十百千万”工程,并在全国中医现场会上介绍了经验;计划生育国策意识明显增强,摆脱后进局面,步入全省先进行列;加强环境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质量逐步提高,被确定为省级生态示范县建设试点县。
人民生活。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提高。在岗职工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 11%、9.7%和2.6%。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贸易成交额分别增长 10.1%、7.7%和7.5%。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全面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社会治安。民主法制建设得到新加强。广泛开展了“四五”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方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301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清理、废止各类行政性文件51份。加大信访和司法调解工作力度,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持了社会稳定。
精神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果。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新世纪林甸人形象教育”等活动,共评出为经济建设服务、树部门行业新风标兵单位 6个、最佳单位14个;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3个、文明单位7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4个、文明单位18个;县级文明单位标兵96个、文明单位128个。
【党政领导人名单】中共林甸县委书记崔莹(1月任)、宋臣 (1月免),副书记崔莹(1月免)、袁长军(10月任)、张国栋(10月免)、全福、杨弘宇、王志华(10月任)、赵洪林(10月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玉,副主任隋士林、李佰志、耿海燕、孟浩;县人民政府县长袁长军 (10月任)、张国栋(10月免),副县长王志华(10月免)、王树森、宋绍柱、王大勇、孟祥有、杜玉林;县政协主席林亚民,副主席王福庆、范秀杰(10月免)、王玉昌(10月任)、李刚(10月任)、吕济云;县纪检委书记赵洪林。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