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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治非典指挥部发出关于设立流动医学检查站的紧急通知

市防治非典指挥部发出关于设立流动医学检查站的紧急通知



  【市防治非典指挥部发出关于设立流动医学检查站的紧急通知】5月3日,大庆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发出《关于在我市交通入口处设立流动医学检查站的紧急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的“非典”防治工作,在公路、铁路、水陆等交通途径控制“非典”疫情的传播,保障全市人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和社会稳定,大庆市防治“非典”指挥部决定在全市交通入口处设立流动医学检查站,总的原则是: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卫生、公安、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站设立对象:本市范围内的所有火车站、外地进入本市的公路入口、长途客运站以及码头。
  二、检查站的基本条件: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医务人员和从公安、交通部门抽调的人员,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开展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和接送可疑人员的专用车辆等。
  三、检查站工作内容:(一)为每一个进站的旅客准确测量体温,观察旅客有无可疑症状;(二)调查旅客是否来自“非典”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患“非典”病人有密切接触史;(三)填写《来(回)大庆人员登记表》;(四)检查完毕,发给被检查人员证明卡(持此证明卡 24小时内无特殊情况,不重复接受检查)。
  四、检查站的组织形式:每个县、区都要成立检查站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工作人员包括县、区政府以及所属的卫生、公安、交通和铁路等部门的人员。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通讯方式由县、区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
  五、检查站的管理:每个检查站要建立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领导小组要对各检查站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换不称职的人员,确保工作质量。
  六、各县、区每天下午 4时前以电话方式向市防治“非典”指挥部交通组报告情况。市防治“非典”指挥部交通组要对此项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力量随时抽检,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市防治“非典”指挥部交通组联系人:
  王爱国 电话:2665581 2665551
  刘军电话:4602112 13329390222
  市指挥部值班电话:6389723
                       大庆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
                                200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