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的决定
关于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的决定
【关于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的决定】 8月5日,中共大庆市委发出《关于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的决定》。《决定》全文如下。
李景荣同志是大庆石化总厂离休干部,现任市关工委副主任。他是60年代石油会战的标兵、70年代“一心为公的好干部”、80年代“省级特等劳动模范”,离休后又先后被授予“省级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离休干部”、“省级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等光荣称号。他几十年如一日,埋头苦干,无私奉献;他为国分忧,为民解愁,竭尽全力扶贫济弱,十几年来他把办企业所得的近20万元报酬全部用在了扶贫帮困上;他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在关心下一代上倾注心血,累计以不同方式资助特困学生 3 500多人次;他不以功臣自居,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坚定信念和崇高品格。他是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两个务必”的典范,是继承和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典范,是艰苦奋斗、埋头苦干的典范,是老有所为、扶贫济弱的典范,是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典范,是全市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活动。
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活动,要牢牢把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这个主题。着重学习李景荣同志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崇高品格;学习他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风貌;学习他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人生追求;学习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一尘不染的高尚情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争做坚持“两个务必”、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
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战略目标,坚持从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努力解决好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继承和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在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活动,要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李景荣同志为榜样,认真搞好对照检查,进一步转变作风,把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活动,要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实际出发,把开展向李景荣同志学习活动与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市第六次党代会和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个务必”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郑培民、佘树德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出成效。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李景荣同志的先进事迹。要注意发现、培养、总结学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以李景荣同志为代表的模范群体。切实通过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大庆“二次创业”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高科技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做出新的贡献。
(宁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