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003年,市委组织部门以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首先,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工作导向。制定出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办法》,提出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态环境建设五个方面的量化指标。其次,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视野。制定并推行《大庆市公推党政领导干部试行办法》,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由市委全委会进行了公推。最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干部考察的“三八线”(民主推荐得票率达不到30%以上的,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民意测验优秀称职率达不到80%以上的,原则上不能提拔任职),进一步推进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
(李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