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
执法监察
【执法监察】2003年,在对建筑市场的监督中,全面实行建筑工程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推进完善建筑工程无标的招标评标制度,降低了工程造价,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共参与监督工程招投标项目103个,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总投资7.5亿多元,依法公开交易,实现了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工程项目报建率和工程监理率四个100%;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中,督促有关部门建立了“三项三分离”(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招标人、使用人、定标人相分离,采购、付款、验收相分离)制度,坚持项目分段负责制、岗位轮换制、项目回避制,形成了有关各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监督制约机制。全年市本级采购完成1 170项,实际采购资金6.4亿多元,节支1.3亿多元,节支率达16.7%;在对土地市场的监督中,参与清理废止与上级精神相悖的地方政策性文件62个。推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行“招、拍、挂”工作,全市共挂牌50宗、拍卖 3宗,实现收益2 295万元,增收40%。对227宗违法违规用地依法进行了查处;在对市直机关78 个部门(单位)执行车改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并全面了解掌握车改进行情况,为适时调整车改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
(韩 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