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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2003年,市人事部门在继续搞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聘任制改革和分配制改革等项工作。通过组织召开事业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科长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下发了《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通知》,在具体规定上对原《试行办法》(庆政发[2002]18号文件)进行补充,在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的控制上,提出了新的比例要求,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在改革分配制度上,按照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把市人民医院确定为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动态包干,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分配结构,以岗位工资为主,效益工资为辅,向关键岗位、医疗一线倾斜,拉开分配档次。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乔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