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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为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2003年市人事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做好2003年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在工作中,一是继续推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二是解放思想,落实政策,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三是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资源配置的要求,为毕业生自主择业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四是加大高层次毕业生的引进力度,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五是加强领导,规范行为,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按照《意见》加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截至年底,共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3 3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本科生873名,专科生1 362名,中专生1 060名;接收并审查毕业生档案2 925份,为1 700名毕业生出具了落户证明;安置毕业生就业996人。
                                   (乔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