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议军会议
市委常委议军会议
【市委常委议军会议】 4月3日,市委常委议军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市政府领导、石油石化大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31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军分区关于2002年武装工作情况的汇报,部署了2003年武装工作主要任务。研究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移址新建军分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会议同意大庆军分区集中新建占地 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 092.6平方米)的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装备修理所、民兵训练基地和轻武器射击场。所需经费4 153.84万元,由市政府和各大企业共同解决。其中,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和第一年保障经费共1 599.33万元由市政府解决;建成后每年保障经费88万元列入市财政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 554.51万元由各大企业根据其保管的武器装备数量和所担负的任务按比例负担。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各种税收,市政府一律减免。二是城市民兵训练经费逐步纳入政府财政保障。决定从2003年起,逐步将城市民兵训练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保障范围。2003年的城市民兵训练费,军分区本级的29.9万元,由市政府解决,以后每年列入市政府财政预算。2004年、2005年,各区(县)政府将城市民兵训练费的50%纳入财政预算,企业解决50%。到2006年,城市民兵训练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企业退出,不再承担民兵训练经费。三是贯彻落实好中发[2002]9号、黑发[2003]2号文件。同意军分区起草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深化城市民兵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办法,以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军分区的名义联合下发执行。其中,关于企业武装机构设置和领导关系问题,决定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均单独设立武装部,归大庆军分区直接领导。街道武装部必须保证达到“五有”,即有一名领导分管武装工作、有专职武装干部、有武装部的牌子、有武装部的印章、有武装工作经费。同意对城市民兵工作实行“六个纳入”,即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计划;把基层武装机构建设纳入基层政权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体系;把专武干部纳入党政干部管理范围;把城市民兵训练经费逐步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把军分区系统后勤保障纳入社会化保障系统,具体按《实施办法》提出的步骤展开城市民兵改革工作。“第一书记”、“第一部长”进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问题,由组织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确保落到实处。会后形成纪要下发执行。
(房炜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