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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法制建设

人防法制建设



  【人防法制建设】 2003年,市人防部门在人防法制建设方面,依据中央9号文件、省政府 5号令,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出台《大庆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规定》,制定《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办法》,有力地规范执法行为;成立了人防执法监察队伍,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在执法工作中,严明执法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面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办事程序。将市属审批时限由原来国家规定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将审批程序由原来的3个科室分别审批把关变为办内一站式集中审批;加大人防结建费收缴力度,以清缴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为重点,采取分组清缴、划片包干、联合执法等方式,共收缴人防结建费800多万元。并委托县区人防部门收费80多万元,对 25家拒不缴费的开发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房产价值50余万元。  
                                   (于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