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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建设

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建设



  【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建设】 2003年,市政法委协调落实市、县区和乡镇(街道)综合治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强化了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全市29个街道办事处、58个乡镇成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配齐乡镇、街道主管副职和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了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在非典防治期间,市、县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利用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协助控制疫情的做法,得到市委充分肯定。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在三个方面见到明显成效。一是物防、技防水平不断提高。市、县区和大企业及有关部门,对治安防范工作高度重视,舍得投入。让胡路区在龙南、乘风地区开发了“电子警察”和警务掌上电脑;萨尔图区在同舟社区、万宝社区、时代丽景园区分别安装了智能化程控报警和医疗求助系统、 “440”治安电视监控系统、远红外线周界防范系统,与公安局110 实行联网联动,园区内实现了无安全死角。全市“两亮”工程亮灯率达到95%以上。年内全市技防小区可控案件发案率比上年下降36.8%。二是人防力量不断增强。全市保安员发展到5 252人,经警发展到5 568人,低保人员参加治安巡逻人数达5 712人,同时还从下岗人员中招收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580人,治安防范力量进一步壮大,初步形成了专群结合的治安防控新格局。三是社区警务工作形成网络。全市建成标准化警务室163个,配备社区民警600名,社区、单位和村屯的基层“创建平安大庆”活动覆盖面达到100%。县区、乡镇、街道与石油、石化大企业联手成立联防协作区,杜尔伯特县成立乡镇(村屯)治安保卫大队,大同区、肇州县成立农村治安巡控大队,让胡路、龙凤两个案件相对高发城区通过推广萨尔图公安分局夜间警察巡逻的经验,有效地预防了案件的发生。
                                   (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