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获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110”获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110”获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2003年,在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被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110”指挥中心主要担负接警、指挥、处警监督和受理群众投诉等项职责。多年来,他们一直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不断提高指挥水平,拓宽为民服务领域。为了发挥“110” 在社会联动中的枢纽作用,民警每次接到求助电话后,都主动协调有关联动部门,使救助工作在公安出警单位和联动单位的协作中尽快完成。为了及时准确下达出警指令,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 “110”民警练就了活地图、活电话簿和正确分析案情、迅速作出正确决策的本领,全力做到快接警、快指挥、快处警,为及时捕获犯罪嫌疑人赢得了宝贵时间。“110”指挥中心,曾先后获得“全省人民满意的科队”、“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标兵”、“国家青年文明号”等项荣誉称号。
(闻 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