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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建设

基层基础建设



  【基层基础建设】 2003年,市法院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根本措施,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固本强基。市中院党组成员坚持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县区法院、法庭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干警政治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采取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工作目标考评、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法,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强化续职培训、专项培训、学历教育和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对全市两级法院613名法官、法官助理进行为期10 天的专业培训;对40岁以上至2005年不具备本科学历的 47名审判人员进行12门课程的专项培训;组织155名审判人员参加了形式不同的高等教育,并选派16名优秀中青年法官到高等院校进行研究生教育学习。加强业务指导。市中院各审判庭普遍采取以会代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学习业务知识,统一执法标准。全市22个法庭的平均案件调解率达到78.5%,更审改判率为 0.62%,5个法庭没有发生改判案件。各基层法庭加快办公现代化步伐,并按照省高院2003~2005年全省人民法庭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以全国优秀法庭——让胡路区法院乘风法庭为榜样,努力达到设置规模化、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队伍职业化、装备精良化。到年末,全市22个人民法庭已有16个达标,其余 6个基本达标。市中院案件审判、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等14个方面主要工作在全省中院考评中被评为优秀,排名列第三位。被评为全市行风建设最佳单位。
                                   (许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