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 2003年,全市工商管理系统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工商执法监督。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在修改完善现有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制订《法制机构督办制度》、《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案件核审听证制度》、《行政执法重大问题例会制度》、《专兼职法制员制度》及《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已初步完成15项制度的起草工作。二是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在基层工商所继续组织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案、每月一考”的学法活动,共出题目3 740道,讨论典型案例 1 370个,从根本上提高了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已出台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办法》、《执法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和《监管令》等执法监察制度,逐级建立行政执法追究制度和执法人员岗位责任机制,把执法监察的重点放到是否作为上,对该查的案件不查,该办的案件不办,特别是在案件查办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办人情案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是加强案件审核监督,严格执行案件审核委员会把关制度,并对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全年共审核案件530件,提出审核修改意见1 700多条;审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依法维持原处罚决定4件,依法撤销1件。
(谭秀臣 刘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