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安全隐患
整改安全隐患
【整改安全隐患】 2003年,全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加大对一、二、三级防火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全年共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加油站等 2 753家,查处火灾隐患 3 526个,当场整改3 154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52份,依法查处违法责任单位19个。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全年相继开展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要部位、重大危险源等安全生产大检查 7次,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万个,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 万多个;依法对龙南油气处理厂搬迁、年产9 000吨氯化聚乙烯工程、西城区污水处理厂等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三同时”审查;对22户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依法查处了14起工业生产亡人事故,追究了44名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质检部门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全年共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检验、使用等违规案件59件,结案率达100%。国务院、省政府、省安监局先后 8次来检查和督办,对大庆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刘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