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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机构和监管队伍

安监机构和监管队伍



  【安监机构和监管队伍】 2003年,市委和市政府在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为市安监局增加了两个科室和10个人员编制,使市安监局的内设科室由原来的 3个增加到 5个,即综合办、法制办、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办、安全监督办和劳动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由原来的13人增加到23人。为市局增加了办公室、行政经费、工作车辆和检测设备,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肇源县、红岗区安监局在全市率先被列入政府直属局,工作人员从2~3人增加到7~8人,办公条件有了实质性改善。四县五区及开发区相继组建了安监机构,使市、县、区安监人员从39人增加到74人,具备了独立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市安委会还在10个行业聘任安全监察员31人,市安监局在各中、省直企业聘任安全生产监察员73人,分别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资质证书,授予监察职责和权利,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管层次和频率,增强了重点行业和要害单位的安全监管力量。市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全部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进社区工作正在有计划地向前推进,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各县、区政府和中、省直企业认真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不断增强群防群治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市安全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共涌现出安全生产“六连冠”单位1个,“三连冠”单位11 个,先进单位40个,先进科室40个,先进个人973名。
                                   (刘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