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
财政工作
【财政工作】 2003年,市财政局深化财政改革,强化税费征管,加强财政监督,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城建税、教育附加稳步增长。二是通过实行有奖发票扩面到美容美发、洗浴、装潢等行业,严格控制税收减免等措施,多实现收入 3 599万元。三是强化重点部门和重点收费项目的征收管理,集中收费增收9 000万元。努力培植财源,为 14个县级财源项目和高新区73个省级项目争取资金1 754万元,市财政投入4 3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县区和高新区经济的发展。
深化财政改革。在集中收付方面,通过清理收费文件,调整收费项目,加强票据管理,规范收费程序,完善了集中支付的核算制度和网络建设,收支行为更加规范。全年集中收费完成2.27亿元,同比增长17.6%。办理集中支付业务53 184笔,累计支出119 817万元,拒付不合理支出832笔,金额3 394万元;在政府采购方面,实行政事职能分设,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实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高了采购效率。建立供应商资格认证制度,出台了《大庆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暂行)》,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市本级完成1 445 项,预算金额81 599万元,节支13 993万元,节支率15.9%;在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面,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 亿多元的国有资产纳入了授权经营范围。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财政局发出《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固定资产的构建、资产的验收入账、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经营等作出了规定,国有资产改革取得了实质进展。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按照“巩固、完善、配套、提高”的总体目标,完善政策,推进配套改革,全市各乡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严格税源管理,严格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按照“保吃饭、保稳定、保发展、调整各部门专项事业费支出结构”的原则,保证人员经费和维持公务正常运转的必需公用经费;优先安排了下岗再就业补助资金、贷款担保资金,稳定资金及低保扩面提标资金;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用于基本建设、企业挖潜改造、支农、防治非典等支出;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对必须安排的项目予以保证,压缩了高档办公设备、会议、奖励、接待及购买车辆支出,控制了行政经费的不合理增长。
财政监督见到实效。改进专项资金检查方式,重点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检查和各县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制定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再就业、招商引资等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出台《大庆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了基建投资项目概算、预算、决算全过程评审。全年完成评审项目95个,净审减14 171万元,平均审减率14.6%,节约评审费用903万元。
为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服务。市财政局成立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设立税收政策、企业办社会分离、项目协调、专项资金争取、补偿机制和援助机制政策争取、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六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研究政策、调查数据、测算基数等项工作。就石油管理局承担市政经费纳入财政体制、分离企业办社会补助等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多次向省财政厅、财政部汇报,这些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年内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和省专项扶持资金 2.9亿元。同时,在行风建设中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市财政局在行风评比中,被评为全市经济综合类第一名和全省财政系统第一名。
(吕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