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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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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投资评审】 2003年,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全年审查各类项目95个,审查金额96 995万元,审定金额82 824万元,审增金额1 977万元,审减金额16 148万元,净审减金额达14 171万元,审减率为14.6%。其中,审查工程概(预)算项目39个,审查金额59 327万元,审减金额7 801万元,审减率13.2%;审查项目决(结)算56个,审查金额37 668万元,审减金额6 370万元,审减率16.9%,节约了财政建设资金,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评审工作中,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局域网公布评审信息,公示评审工作责任、工作程序、工作管理制度,创办了《财政投资评审动态》,及时通报评审工作情况,让社会了解、认识监督和评审工作。实行了“先评审、后编制,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审批”的四先机制。二是完善制度,优化设施,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依据国家有关评审管理的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评审人员八不准》、《评审回避制度》、《会审制度》等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以制度约束行为;市政府制定了《大庆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评审工作的地位,拓宽了评审范围,实现了工程项目概(预)算、决(结)算全过程的评审。三是严格程序,明确责权,有效保证评审质量。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对评审工作从委托立项、项目评审计划、评审取证、交换意见到报出报告的整个过程都作了明确规定。在质量管理上,严格执行评审管理程序和监督机制,实行质量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流水作业,严格按照初审、复审、会审三方定案的程序评审。四是尊重客观事实、公正地开展评审业务。在项目评审上严格把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评审。在评审工作中,对每一个评审项目都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对评审的项目组织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共同踏验现场,实地验证、核实工程量,在节约投资、减少支出上挖掘潜力,使财政投资评审得到进一步加强。
                                    (吕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