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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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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税】 2003年,市地税局通过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等做法,使依法治税工作又前进一步。一是地税干部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全年对42名基层一线干部进行了一周的集中培训。还通过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召开案例分析会、税法与实践研讨会等方式,剖析典型案例,提高地税干部运用税收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市地税系统没有发生一起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各种偷逃税行为受到严厉打击。通过加强日常检查、专案检查和专项检查,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全年共检查 1 259户,共查补入库税款1 768万元。在日常检查中,全年检查702户,入库税款1 132.88万元。在专项检查中,市地税局主要对塑编、建筑安装、会计、律师事务行业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496户,入库税款397.12万元。在专案检查中,全年共查处61起,入库税款238万元。对查出的5起大要案,全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2户偷逃税企业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企业全年自查自补税款3 167 万元,较好地堵塞了征收漏洞。三是弘扬“诚信纳税”精神。市地税局继上年对全市12家诚信纳税企业进行表彰之后,又对全市15家诚信纳税企业进行表彰,并在《大庆晚报》和《大庆油田报》上刊登光荣榜,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较好地营造了依法治税环境。四是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市地税局通过加强以宣传到位、服务到位、监督到位“三个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工作,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全年共为1 883名下岗再就业人员落实了税收优惠政策,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7.5万元,免收发票工本费6.96万元。累计免征税款 884.3万元。这项工作得到中央专项检查组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钱清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