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管理
人民币管理
【人民币管理】 2003年,人民币管理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为契机,加大残损人民币的回收、销毁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反假人民币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人民币反假工作成效显著。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反假货币宣传周”活动,以第五套人民币防伪特征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宣传为重点,进行人民币常识、反假知识的教育;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收缴假人民币138.39万元;组织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考试、颁证工作,2 800余人参加考试,其中2 700人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流通中人民币的管理得到加强,残损人民币的回收、销毁工作稳步推进。市中心支行严格按照“七成新”标准和《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加强对各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货币发行出纳部门的业务管理,严把发行基金出入库关,全年共回收销毁残币 5.3亿元。治理货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代金券等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社会信誉。
(孙维宪 刘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