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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发行兑付

国债发行兑付



  【国债发行兑付】 2003年,全市各商业银行普遍成立国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中心支库的要求,对国债发行、兑付工作的责任落实、任务分配、网点安排、人员培训等环节作了部署,从组织上保证国债发行兑付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银行指定工商银行兑付国债实物券及单位国库券。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含代销任务)、交通银行五家银行实施国债发行兑付工作。全年共发行四期凭证式国债,金额24.12亿元;兑付国债实物券本金36.34万元,利息13.29万元;单位国库券本金2.42万元,利息1.47万元,合计53.51万元。  
                                (孙维宪 刘维红)